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吸纳更多优秀青年加入团组织,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向所在团支部委员会提出过入团申请,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二、工作程序

1.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其中上半年开展时间为4月,下半年开展时间为10月。

2.各学院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附件1),结合《5个阶段15个步骤》(附件2)指导有关团支部做好学生团员发展各项工作,于4月12日前报《入团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团课培训计划表》(附件3、4)至校团委,团课培训可学院联合。

3.学院根据发展名额,申领《入团志愿书》,将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有关信息填入《2024年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5),于4月22日、10月22日前完成入团审批程序,将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2024年发展团员登记表》交校团委。

4.学院组织新发展团员将电子版《入团志愿书》和个人信息数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团费从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纳为团员当月起缴纳。新发展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纳入团籍档案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团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规定,严格按照发展程序进行。

2.要注重培养和考察,确保发展质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和考察,坚持质量为先,着力吸收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

3.严格遵守团的纪律,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联系人:熊彦辉

联系电话:020—89913803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附件2:《5个阶段15个步骤》

附件3:《入团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

附件4:《团课培训计划表》

附件5:《2024年发展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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