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1-16

 “三会一课”制度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这是党组织生活中的基本制度,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也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或工作的需要,有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或吸收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的非党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指示、工作任务与要求,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撰写、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五)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用“三会”专用记录本并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记录内容包括:会议议题(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及缺席人员名单(含原因)、会议主要内容、会议决议等。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研究并贯彻执行上级党政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包括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分和教育。

(四)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六)会议记录:指定专人用“三会”专用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在形式上与支部大会基本相同。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二)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邀请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三)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上级党政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指示、工作任务与要求,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及其它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与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落实并核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五)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一)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先进性教育及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党课要求

1.根据党总支党课计划与本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培训计划,由本支部组织委员和党章学习小组负责人组织实施。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优秀党员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提高学习效果,以备检查、考核。

     

     

 

 

                〇一〇年三月

上一篇: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下一篇: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