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和规范学校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广东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中心组学习是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辅射作用,带动全校党员干部的学习。
(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三)中心组成员要不断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组织形式
(一)中心组由学校党委直接领导,并接受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的指导和检查。中心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组成,学校机关各部门正职和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党委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长,党委宣传部长担任学习秘书。
(三)中心组组长要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理论学习的要求,联系学校的实际,主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体学习,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四)中心组秘书要协助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月份学习安排,做好每次学习的准备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材料,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记录。督促中心组成员完成学习体会心得并集中上交。
三、学习内容和形式
(一)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及原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党的教育理论及政策;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前沿成果。
(二)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可采取重点发言、集体讨论、听辅导报告、参观调研、读书交流等形式,力求形式生动多样。
四、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必须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记录,有读书笔记,有考核,有总结。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年度学习计划和总结。
(二)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有需要时可适用增加,全年不少于6天,不能参加学习者,要事先请假。因事缺席的要补学,要定期公布出勤情况。
(三)每个中心组成员至少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每年年底或年初举办一次读书或学习心得交流会,交流经验,互相促进。
(四)党委宣传部或党办负责建立中心组及其成员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材料、学习记录、中心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文章等,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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