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2011-2012〕47号
关于组织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考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广东白云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白云学院教[2010]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学校决定对201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考评,同时开展2011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考评
(一)考评对象
2010年度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详见附件一)
(二)考评程序
1.中青年骨干教师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评表》(见附件二),连同支撑材料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2.各教学单位对考评表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签署考评意见,于12月19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各中青年骨干教师业绩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学校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终审,评出A、B、C、D四个等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审结果经学校办公会审定,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公示、发文。
(三)有关说明
1.支撑材料说明。已在教务处或科研处备案的佐证支撑材料可以不再重复提交。
2.考评结果说明。合格以上者直接列入下一年度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不合格者取消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资格。
3.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评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报送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的;
(2)教学质量不合格,学生评教处于良好以下的;
(3)对教学改革有抵制行为的;
(4)有教学事故的。
二、2011年度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
(一)选拔条件
见《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详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P99)
(二)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三),于12月12日前连同原始支撑材料(装袋)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个人申请表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业绩材料复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通过的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办公会审定,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公示、发文。
(三)有关说明
1. 职称材料说明。已在教务处或科研处备案的佐证支撑材料可以不再重复提交。
2.获得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说课比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直接列入下一年度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
3.获得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500元作为培养经费。
教 务 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一览表
2. 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评表
3. 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表
主题词: 考评 选拔 通知 |
主送: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
广东白云学院教务处 2011年12月8日印发 |
经办文科室:教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