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精神,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26号)的工作,结合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实际,现决定实施2016年广东白云学院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根据学校情况,本次共拟推荐15名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选派条件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三、访问学校及培养方式
(一)访问学校:原则上应是广东省内“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或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及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访问的学科是这些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培养方式:培养工作实行访问学校指导教师负责制。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访学期限为1年。
四、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查询。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选择“项目名称”中的“青年骨干项目”后,进行查询。
(二)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应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三)择优选推。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将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请申请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一份)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11:00之前。
(四)省教育厅审核。根据全省申报情况,对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五) “武汉中心”协调。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6月,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六)报到访学。9月,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
五、访学期限及待遇
(一)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一般为1学年。
(二)经批准完成访学任务的访问学者,研修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和福利;访学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两次往返的交通费实报实销。
联系人:张雯雯 952520355@qq.com 联系电话: 9157或36790182
附件(汇总下载):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