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校历及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教职工和学生放假时间为201642-4日,共3天,其中:4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为周末;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总务处放假时间由总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考勤、交通车及其它安排

    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节日加班(值班)的,由单位(部门)制订计划,报各分管校长初审后,于放假前3天报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由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送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无计划的加班不计薪。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往返交通、留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42-4日放假期间,除42日当天广州购物车开通外,其余交通车全部停开;45日起交通车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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