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兼职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客观评价兼职班主任的工作业绩,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兼职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依据《关于专任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的规定》(白云学院学〔2007〕19号)第四条所规定的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三、考核办法
1.兼职班主任考核工作分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由学生处对兼职班主任考核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协调。
2.各系成立3~5人组成的兼职班主任考核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具体负责本系兼职班主任考核工作。
3.考核采取组织评议的方式进行。组织评议分系考核小组评议、学生评议两个方面。
4.考核实施评分制。月度考核以系领导考核小组评分为准,满分100分。
学期考核分别由所带班级学生满意度调查、系考核小组学期考核、月度考核平均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学生评分占40%,系考核小组评分占40%、月度考核平均分占20%,考核得分为三部分的加权平均分,满分100分。
5.考核小组重点考核兼职班主任所带班级学风建设状况、日常工作规范及工作效果,如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学期工作总结、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等。
6.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四、考核程序
1.每月末和学期末系考核小组按照《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或《兼职班主任学期考核评分表》考核标准考核兼职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兼职班主任学期考核评分表》见附表2)
2.每学期末进行学生对兼职班主任的满意度调查,调查指标按照《兼职班主任工作效果调查问卷》(见附表3),由学生处统筹,各系组织实施。
3.每月末和学期末各系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兼职班主任考核结果,报主管院领导批准,作为班主任岗位补贴发放依据。
五、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1.兼职班主任工作岗位补贴标准为100元/月/班,其中每月按70%的标准发放,其余30%到学期末一次性发放。
2.岗位补贴发放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月岗位补贴=70元×月度考核系数
月度考核系数=月度考核得分÷100
学期岗位补贴=30元×学期月补贴发放次数×学期考核系数
学期考核系数=学期考核得分÷100
3.学期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取消其兼职班主任任职资格。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