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北校区国际会议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2023年第七次集体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学习。
会议现场(北校区)
会议现场(西校区)
李林主任作中心发言
党委书记孙国忠、执行校长程玮等校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西校区在国际会议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学习。
会议中,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李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之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题与大家共同学习他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义与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属性”等七个方面展开讲解。他系统解构梳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要义,回顾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和成果,对“十一个坚持”进行详细讲解。
李林主任在中心发言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构成了一套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
李林主任强调,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在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的深入推进而持续发展、不断丰富、更加完善。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图文/党委宣传部梁雅斯、综合办龙晓凤 责任编辑曾进、赵利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