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3-09-25

9月25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北校区国际会议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2023年第六次集体学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展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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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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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西校区)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西校区在国际会议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学习。

会上,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严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2023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中心与大家共同学习。他从“网络安全法总体观”“网络安全法重要法条”“网络安全法律责任”等三方面展开论述。他重新解构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的框架细节,对其定位、制定过程、规范范围、学习目的及制定意义进行讲解,罗列网络安全法重要条款,明确法律责任。

他提到,2018年4月21日,习近平同志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习近平同志认为: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行业、企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

校长助理段立强调,通过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引起大家对网络安全、电信诈骗等问题的高度警惕,了解网络安全隐患,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文/党委宣传部周钰滢 图/党委宣传部吴斌、综合办龙晓凤 责任编辑曾进、赵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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