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简介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是我校执行国家科技政策法规、落实国家科研发展方针,对全校各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是为本校教育教学服务,是学校的智囊团,主要为学校决策与咨询提供服务,其基本职能是运用理论指导,采用科学方法,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及高校的发展动态,对本校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发展策略、发展路径、发展主题等重大问题,对招生、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系统的研究,为学校科学规划与正确决策的形成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支持。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
一、工作职责
(一)科研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写全校年度科研总结报告;
2.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信息收集、组织、申报、协调、监督、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
3.负责校级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合作协议)审查、监督、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的科研成果鉴定、登记和奖励申报工作;
6.负责全校国家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知识产权评估和转让,科技成果技术入股、转移转化等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研究中心的管理;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以及全校研究机构的组织申报、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9.协同国际交流处组织与国外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全校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的统计汇编及论文奖,协助校档案室进行科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做好经费入账、额度控制和经费统计工作;协同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决算和监督检查;
12.协助人事处职称评审、岗位评聘等相关人员的科研信息审核工作;
13.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术委员会制度完善、会议筹备组织、指导学术分委员会等工作;
14.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做好会议组织、科技普及、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基层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全校学术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等工作;
15.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处理全校的学术投诉;
16.组织全校性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以及科技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17.负责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18.负责省级重点学科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校级重点学科遴选、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
19.负责制定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检查工作;
20.负责单位硕士授予权和硕士点的申报工作;
21.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学科调整、院系调整方案的论证工作;
22.受学校委托,参与管理《广东应用技术大学》的编辑、出版、发放及编委会的日常工作;
2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发展规划工作职责
1.学习并掌握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为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文献咨询服务;
2.研究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趋势及高校最新动态,提出本校发展的重大目标、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建设性、可实施的研究报告或方案,发挥参谋和决策咨询作用,为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3.组织和协调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研与编制,根据节点跟踪规划落实情况,负责规划重要修订工作;
4.参与学校学科及科研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分规划的调研、制定和实施方案设计,组织二级教学单位编制学院发展规划;
5.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
6.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做好“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申报、经费分配、过程管理、绩效考核和评估等工作;
7.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做好“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经费分配、过程管理、绩效考核和评估等工作;
8.负责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和民办教育研究基地的日常工作和专题研究,搜集国内外有关应用技术大学和民办高等院校发展的相关文献资料,供校领导参考;搜集国内外有关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相关研究成果,供相关职能处室、二级学院参考。
9.根据学校基础数据和教育资源,分析学校办学特点、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跟踪研究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参与编制年度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重大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支持。
10.负责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广东省高等教育评估协会、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广东省职业教育研究会、广东省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等学会、协会、联盟的日常沟通与事务处理;
11.参与学校重要文件或报告的撰写;
12.加强与上级有关规划、教育研究部门和国内外相关高校进行信息交流,争取有利支持,借鉴成功经验,提高工作成效;
13.参加与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有关的学术研讨会议,提高信息实效;
14.建设专题网站,定期发布政策信息、教育教学动态等,搭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究信息支持平台;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