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十三五”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的网络通知,暑假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高校开展“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为了做好相应的准备,减少暑假期间的工作成本,现就2020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数据统计时间
财务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两个自然年度);其他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两个学年,另有时间说明的除外)。
二、考核指标与责任部门
考核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组成,分别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分别由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牵头,具体明细见附件1。
三、有关申报材料
2020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材料由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附件2)、相关数据表格(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四部分材料构成。
四、有关工作要求与说明
(一)2020年的“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省财政安排“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的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效协同做好自评工作。
(二)自评报告要以三级指标为基准,全面总结我校2018-2020两个学年“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情况。重点反映我校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综合管理绩效管理工作采取的重点举措与取得的重要成果与成效。同时,查找存在的差距,分析原因,并提出后续整改对策。
(三)佐证材料只提供直接证明指标的素材,无关或不直接关联的无需纳入。佐证材料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分别建立文件夹,所有佐证材料要建立目录,目录中佐证材料编号、名称要与“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打分表中的三级指标的编号、名称相对应,例如,“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佐证材料编号为1.1.1,名称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四)一级指标牵头部门将统筹材料(包括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考核数据表+佐证材料)于7月20日(周一)前报送纸质材料(分管校领导阅读并签字)至发展规划处杨宝丽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64555362@qq.com。
(五)为保障工作的有效性,部门在自评过程中申报材料、考核指标内涵等有任何疑问均可与发展规划处杨宝丽老师取得联系,电话:9151或36095573。
(六)由于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扔在审批过程中,如后续有新的要求,发展规划处将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联系,请确保暑假期间学校通讯录上登记电话畅通。
附件:
1.广东白云学院2020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责任部门一览表
2.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打分表(民办本科高校)
3.考核数据表格(2020年)
发展规划处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