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英文译名为“The Student Union of Guangdong Baiyun University”)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坚持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原则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跟时代要求,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大力推进文化教育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同学综合素质,助力高水平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2. 发挥学校联系学生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优雅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和意见,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3. 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4. 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
5. 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领导二级学院学生会依章程开展工作;
6. 加强与其他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相互学习,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7. 创新工作机制,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
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一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在广东白云学院注册的全日制学生,遵守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在校学生要求加入本会,须经统一面试或本会指导老师推荐。考察期结束后,经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席团协商同意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 对本会工作有监督、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享有此项权利;
3. 参加本会组织的所有活动。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遵守本会章程及学校规章制度;
3. 执行本会的决议,服从本会组织与领导。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条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组织包括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广东白云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委员会。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1. 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在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和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 学生会各级组织均应民主公开选举产生,学生会人事调动和变动应取得各级党团组织的同意并报备;
3. 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定期将工作上报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
4. 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定期向各级学生代表或全体同学报告工作;
5. 学生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
1.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校学代会召开周期为两年,学院学代会召开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的方式;
2. 大会代表经学院学生组织、班级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需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60%,其选举通过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
3. 学代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订本会章程;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4)讨论通过其他应由学代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5)讨论和通过提案报告。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
1. 学生委员会是在学代会监督下的执行机构,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及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学代会负责,执行学代会的决议;
2. 学生委员会一般设置23名,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酝酿讨论后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委员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3. 学生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权益维护等日常工作,在不召开学代会的年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4. 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1)选举决定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2)听取审议学生会学年工作报告;
(3)学代会闭会期间,监督学代会上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
(4)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
(5)监督、指导和协调各级学生会开展工作;
(6)接受全校学生对学生会的咨询、建议及意见;
(7)受理学代会上学生代表的提案。
第十三条 主席团
1. 学生会主席团由一名主席,四至六名副主席组成,主持日常工作,其中,由一名主席团成员兼任社团联合会理事长。不得设立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2. 对本会重大事项及学生会人事变更,主席团须协商讨论,达成共识。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1.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分会,在学院党组织、校学生会的领导和学院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 各学院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原则上须与校学生会对应,如需增减相关职能部门,需报校学生会审批通过;
3. 各学院学生会指导、监督、协调、帮助本学院开展班级委员会建设等各项工作;
4. 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分会学生干部。
第十五条 班级委员会
1. 班级委员会是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学院学生会的领导。班级委员会由全班学生民主协商选举产生,设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生活委员等委员,由班长主持班委工作,各委员协助班长负责班级正常工作;
2. 班级委员会的职权:
(1)贯彻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2)召开班会,通报情况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
(3)配合团总支(团支部)抓好班级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组织做好班级同学的综合测评工作;
(5)在学生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6)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第十六条 秘书处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为指导老师兼秘书长一职,设常务副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职责如下:
1. 秘书长职责:
(1)代表团委指导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2)负责学生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学生会换届工作;
(3)对学生会机构的设置、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
(4)指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5)审查学生会的经费使用情况;
(6)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养,监督和考评;
(7)协调各学院学生会的活动。
2. 学生会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职责:
协助秘书长指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和落实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 本会的其他机构设置
1. 根据工作以及职能的需要,本会设置社团联合会、宣传调研中心、创新服务中心、素质拓展中心、权益服务中心及志愿服务中心,根据职能范围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 各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责任制,若需作出调整,需报学生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本会章程的修订,须由学生委员会提议,经学代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 学生干部选拔与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原则
1. 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的原
则;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条 学生干部的管理、考核、评价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 热爱学生会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3.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4. 努力学习,以身作则,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
5. 积极参加相应的培训,并遵守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6. 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针对学生会组织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7. 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的退出
1.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及格、违规违纪以及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干部退出机制相关规定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2. 未恪尽职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上出现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成员,予以劝退或罢免;
3. 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在职期间偷懒、懈怠、推脱,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学生会工作的成员,予以劝退,情况严重者予以免职或罢免;
4. 工作作风不当,影响学生会形象,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违反校纪校规、国家法律的成员,予以免职或罢免;
5. 学生会所有成员在遵守章程的情况下均享有提出辞职的权利,所有提出辞职申请的成员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并形成书面申请,经组织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四章 本会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是
1. 由学校拨款;
2. 其他合理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用于举办各种有益于同学成长成才的活动及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会员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在每一任期结束时向学校有关部门作经费使用报告,并向学生代表公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2018年1月1日正式起效,原《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章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