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户籍在我省3个民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资助1万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
备注: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本项省财政资助后,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同类专项资助。
【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人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助学贷款】
1.高校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12000元)。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自2014年全面启动,分步实施。
贷款对象:考往广东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同校园地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方式: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
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补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
补助内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补助标准:本专科生(研究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
补助内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补助标准:本专科生(研究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2000元)。(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2)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8000元(12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中央)
补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学生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须乡、镇(街道居委会)以上民政部门加盖的印章才有效;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
5.所有表格均需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允许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