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89号),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师德征文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二、征文的对象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

三、征文内容

    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活动方式

  (一)由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推选出本单位(部门)2-3篇优秀征文,并将优秀征文于20161010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二)由学校组织评选出10篇优秀征文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优秀征文进行评选,确定省级优秀征文,并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登载,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征文评选结束后将部分优秀征文汇编成集出版。

五、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15003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学校选送到省教育厅的征文要进行检测,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确保文章的原创性。

  (三)各单位(部门)应按以下要求交推选征文纸质版与电子版至人事处:

    1.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6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2.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征文活动。

 

    联系人:杨芳芳,联系电话:360939489037

 

广东白云学院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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