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户:
为更方便教职工了解和查询自己每月水电使用情况及充分利用校园网,提高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总务处拟根据学校教职工住宿情况,实行教工宿舍住户自行网上申报用水、用电量,系统自动计算出各住户应交水、电费。系统具体登录和操作(见附件):
一、根据学校教职工住宿情况,各住户用水、用电量实行网上自行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出各住户应交水、电费。住户每月25-30日期间按宿舍的水、电表当月实际发生用水、用电量自行填报(包括公摊用水、用电量,如有三住户同用一个水表或电表,需分摊计算,系统设定为最先一住户申报的数据进行平均分摊计算,其他两住户不需再填报)。另外,宿舍有两个水表的住户,阳台的水表设为公共水表1,洗手间的水表设为公共水表2,请各住户对应填报。此项工作从6月份开始实施。
二、每年寒、暑假及教职工离职(或擅离)期间,由总务处安排人员到宿舍核查水、电表用量,并核对教工自行申报情况,如自行申报的用量与核对数有误的,按核查时实际水电表读数计算应交水电费。
三、电表读数示例(见附件):387.3度
四、水表读数示例(见附件):13吨
联系人:区桂琼 联系电话:内线9063,8008;外线36095903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