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展示一年来我校开展党建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企业实践教学、利用新媒体搭建党建活动平台,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体现我校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学习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本次评选的对象是我校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文明修身工程、“两学一做”、科技创新、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在立德树人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创造了优良业绩、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认可和好评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先进党总支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出色完成学校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作风正派,工作思路清晰,在教育教学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创新强院,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紧紧围绕教书育人、教学科研、服务师生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对党支部和党员教育管理到位,培养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保障机制落实;师生党员无重大违纪现象(受处分)。

    四是工作业绩好。在推动本学院的整体工作,尤其是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在党建整体工作或某项任务中取得显著成效;参与校级课题并立项,师生党员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三项。

    五是群众反映好。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在学习工作、服务群众等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总支工作和党员形象在师生中认可度高。

     (二)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组织建设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好,抓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整体素质高;教工党支部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业绩突出;学生党支部带领班团建设和学风建设,积极参加学校的党团等各项活动,成效显著。

    2. 党员作用好。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关心学生,言传身教,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学生党员崇德向上,认真刻苦学习,文明修身、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成效显著,模范遵纪守法。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抓好党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2. 在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认真落实党委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做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程序规范严谨效果好;

    3. 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党性宗旨意识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还要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 教工党员爱岗敬业,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学生,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

    2. 学生党员崇德向上,品学兼优,认真刻苦学习,参加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成效显著;评选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20%以内,无迟到旷课等违纪行为;带头参加党团班级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和安全文明宿舍创建,所在宿舍被评为1次以上(含1次)优秀,无脏乱差现象,无宿舍违纪现象;身体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五)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外,学生党员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 本校大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正式党员。

    2.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两个学期排名在班级人数的15%以内。宿舍整洁文明,被评为优秀宿舍2次以上(含2次),无脏乱差现象,无宿舍违纪现象。

    3. 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在参加校外竞赛中能够为校争光,能够在同学中间起到楷模作用,在推动优良学风、文明修身、企业实践教学、校风建设方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做出贡献(参加校级以上的各种活动并获得奖励1项以上)。

    4. 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两次以上(附材料)

二、评选范围

    1. 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是由学校党委批准成立,正常开展工作一年以上的基层党组织。

    2. 教工党员参加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范围是201591日前入职,并转入党组织关系(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基层党支部交纳党费满一年、参加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除前款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其他专职、兼职的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先进党总支2个,先进党支部15个(教工支部 5个,学生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89名(其中教工党员35名,学生党员54名,分配名额见附表1),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10名(学生)。

四、评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党支部和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优秀党员评选工作。党务干部和辅导员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申报、评比、支部考察,总支审核,不得走过场,不得指定人选。

    2. 党支部书记要指导党员正确填写“申报表”等相关表格,亲笔签名处须本人签名;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3.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认真审核优秀党员申报材料并公示3天。参评党员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追回已发放的学生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4. 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需杜绝“凭印象、讲人情”等不正之风,不收受学生礼物,不得利用评选活动以权谋私。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学校行政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5. 各单位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对照评奖条件、比例,确定各奖项初评名单。

    6. 各二级学院68日之前将各类申报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需与汇总表的顺序一致。先进学生支部与先进党总支交附有活动照片的支部/总支事迹PPT或视频材料。

五、评选办法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公开评选

    1. 优秀共产党员根据评选标准在各党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评选,经支部推荐、总支审查同意,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报学校党委批准。

    2. 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报学校党委评选。

    3. 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经验的基础上,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形成“XX党总支申报2015-2016学年先进党组织自评材料”或“XX党支部申报2015-2016学年先进党支部自评材料”,填写《广东白云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报学校党委全校统一考察评选。

    4.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校党委会议评审拟定后,在全校公示3天,于71日前在全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二)各党支部要专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党内民主评议,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党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特别突出的专职教师党员和辅导员党员评选上来。

    (四)高级技校评选工作由高级技校党总支按照本通知的原则精神,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和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统一表彰。

 

     附件(汇总下载):

          1. 广东白云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 广东白云学院20152016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3. 广东白云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4. 广东白云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5. 广东白云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申报表

        

中共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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