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及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4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现就2014年暑假及前后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人员类别
放假起始日期
上班/报到日期
备注
学生
7月12日
8月31日
9月1日正式上课
教师
7月17日
8月27日
 
二级学院(部)行政人员、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教辅人员;学院职能部门(不含保卫处)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总务处医务所人员
7月18日
8月26日
 
学院副处以上干部,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总支书记、教学部主任
7月19日
8月25日
 
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含总务处、物资管理与采购部、财务处、审计部、基建处、招生办、宣传策划部,不含医务所人员)、保卫处人员
不放暑假
 
      1.假期上班
      因工作需要假期上班的,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前列出计划,报各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经分管人事校领导批准后,于7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备案。未经批准的假期上班一律不予计薪。
      2.假期值班
      暑假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表安排按时值班,履行值班职责,做好交接班。因病因事要替代值班的,在假前需报综合办公室批准,值班缺席者按旷工处理,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追究责任。
      3.考勤
      7月份考勤于7月16日下午5:00前交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假期上班(值班)考勤随8月份考勤上报。
      4.工资/工效
      放暑假人员7月份工资按正常时间发放,7月份工效(绩效)随8月份工资一同发放;假期上班考勤随8月份考勤一同上报。不放暑假人员工资、工效(绩效)按正常时间发放。
      5.维修、检查及安全教育
      各单位、部门需要维修的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要在假前网上报修到总务处,以便在假期内维修。各单位、部门放假前要做好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维修保养,电脑等重要设备要送保卫处指定地点集中保管(行政办公楼除外)。
      学生处要做好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包括假期往返安全、财物保管安全等。要督促学生离校前打扫干净课室、实验(训)室及宿舍。
      6.放假前及开学初双休日安排
      7月12日、13日及8月31日全体人员正常休息;有特殊工作任务人员安排上班(届时以通知为准)。  
      7.交通车
      总务处要根据放假与学生报到日期与523公交公司联系,以增加送接学生车次。
      7月17日9:00和16:00各开一趟交通车送教职工离校,行车路线:西校区大门——东校区大门——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学校正常上下班交通车开行至7月17日。7月18日至8月20日只开通广州及花都综合线(含周六、周日);8月21日起随技校上班日交通车均正常开行(7月12日、13日,8月31日只开通广州及花都综合线)。
     
      二、假期前后工作安排
      1.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要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7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共四部分:(1)主要工作及成绩;(2)经验与体会;(3)存在的问题;(4)改进措施。
      2.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要在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本部门下学期工作计划。6月30日前上报。工作计划共四部分:(1)总体思路;(2)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3)主要措施;(4)按时间顺序的大项工作列表。
      3.做好暑假前后大项工作安排
      各职能处室要按时间顺序列出暑假前后的大项工作时间表(时间范围为7月1日至9月6日),于6月30日前上报。
      4.进行暑假前卫生、安全检查
      进行全校假前卫生安全大检查(另行通知),各单位提前对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及自查。
综合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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