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管理制度

一、教育技术设施装备

教育技术设施装备是指学校除校园计算机网络设施装备以外的用于教育教学的技术设施和装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及设施设备、普通教室和实验室的电化教学设备、教育技术中心集中管理的教育技术设备和各院(部、中心)使用和管理的教育技术设备以及相关的电教用品、材料、影像资料等物资。

二、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管理职能

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学校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管理实行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和使用部门两级管理责任制。教育技术中心统筹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的建设、应用及技术服务,院(部、中心)和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等使用部门承担本部门使用的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的使用和管理责任。

(一)教育技术中心管理职责

教育技术中心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履行全校教育技术及设施装备的服务和管理职能。

1.负责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组织制订学校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建设。

2.负责学校的教育技术硬件和软件的培训、推广应用;协助教师制作多媒体教学资源。

3.配合学校宣传和档案管理,负责集团和学校重大活动的记实录像及录像资料的整理制作工作。

4.负责管理学校的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及耗材、用品,艺术类实验教学贵重设备等物资财产。建立完善教育技术中心及各使用部门两级物资帐目;负责学校教育技术物资统一申购、流通工作;配合实验设备科和学校集团物资管理部门做好定期盘查对帐工作。

5.负责管理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的多媒体教室及设施设备。

6.负责指导院(部、中心)等使用部门建立多媒体教室及设备设施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考核院(部、中心)等使用部门的多媒体教室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7.负责学校所有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实验室的多媒体设备和其它多媒体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8.负责学校校园电视台的技术指导。

9.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

(二)使用部门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管理职责

院(部、中心)和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等使用部门,按照学校和教育技术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履行本部门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职责。

1.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和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制订本部门年度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协助教育技术中心实施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建设。

3.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教育技术硬件和软件的培训,严格执行“不经培训合格,不得使用教育技术设备”制度。

4.组织教师制作多媒体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的使用效果和使用率。建立多媒体教室及设备使用记录,并规范填写,定时检查。

5.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教育技术设施设备及材料用品等物资财产。建立本部门教育技术物资帐目;适时向教育技术中心申报教育技术物资需求;配合教育技术中心、实验设备科和集团物资管理部门做好定期盘查对帐工作。

6.协助教育技术中心对教育技术设施装备进行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及时报修故障设施装备。

三、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1.按照使用范围,学校多媒体教室分为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的和院(部、中心)安排使用的两类。

2.前者由教育技术中心直接管理;后者由各院(部、中心)管理。相应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多媒体教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本部门多媒体教室及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和制度,落实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环境卫生、钥匙、开门、“五关”等管理工作。

3.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指导、检查、考核院(部、中心)的多媒体教室

使用和管理。

4.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为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对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培训工作;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制订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设立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完善各部门多媒体教室设备资产台帐。 

5.各部门多媒体教室管理员负责故障设施设备的报修,填写报修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教育技术中心,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进行维护和维修。

6.各部门的多媒体教室使用由本部门安排;由教务处安排使用的多媒体教室或跨部门使用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7.多媒体教室实行双锁制。内暗锁钥匙和外挂锁钥匙各两套,均由院(部、中心)指定专人掌管;教育技术中心和保卫部均不再掌管院(部、中心)的多媒体教室钥匙。每天晚上下自习课后和节假日必须锁上外挂锁。严禁复制钥匙或将钥匙交给学生掌管。

8.每学期末,教育技术中心将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投影仪、视频展台等设备拆下,进行全面维护,集中保管;新学期开课前装回。

(二)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范

1.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定及设备操作规程。

2.教师必须在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方法和安全规程后,方能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

3.上课期间教师负责多媒体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不得在投影幕上用任何东西进行涂写。学生或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多媒体设施设备。因违规操作或人为造成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上课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及设备检查。

5.使用完毕后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关闭系统。计算机必须正常关机;投影机关机后必须等大约5分钟,系统关闭(投影机指示灯熄灭)之后才能关闭电源,绝对禁止在系统没有关闭时直接关闭电源。

6.使用完毕后,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拉上银幕帘、关好窗并拉上窗帘、关闭所有电源。上课教师要等所有学生走完后才能锁门离开,并规范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

7.上课期间发生设备设施技术故障,直接报告教育技术中心,不得擅自拆卸设备。如发现严重故障,如电火、触电等严重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多媒体总电源,报告教育技术中心,向教育技术中心说明原因及故障现象,以便正确检测。

(三)多媒体阶梯教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按照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规定,多媒体阶梯教室空调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师生应大力提倡公民责任意识,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自觉遵守管理规定。

2.空调允许使用时间:气温≥30oC时的上课时间或有组织的活动时间。

3.空调温度限制:制冷温度统一设定26oC。

4.空调只允许使用遥控器开关机,每个教室只配备一个遥控器。遥控器由任课教师或组织活动的教师掌握,并承担上课或活动期间的管理责任。未经教师委托,学生不能开关空调。

5.空调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课后向多媒体教室管理员或教育技术中心报告,安排维修。

6.因管理不善、违规或恶意损坏空调,按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规定追责、处理。

四、教室电视机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教室配备的电视机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院(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教室内电视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原则上相关班级的辅导员为教室电视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由辅导员落实学生干部组织班级自我管理。

2.上课时间(包括课间休息时间)、晚自修(晚辅导)时间内不得收看电视节目,有安排集体收看节目除外。无课时收看电视节目,要注意控制好音量,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3.利用教室电视机上课,由任课教师负责使用和管理,管理电视机的学生干部协助。

4.电视机发生故障,由直接管理责任人向教育技术中心报修;教育技术中心及时安排检修,维修时间需三天以上的,更换备用电视机。

5.学生不得随意接驳电视机外设,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直接管理责任人批准。因管理不善或故意造成电视机和遥控器损坏或丢失,由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追查赔偿责任,如查不出,则由管理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教育技术物资管理规定

(一)教育技术物资

教育技术物资是指学校除校园计算机网络设施装备以外的用于教育教学的技术设施、装备和材料、用品等物资。包括多媒体教室及设施设备、普通教室和实验室的教育技术设备、电视机、光学投影仪、实物投影仪(立可视、摄像头)、录像机、影碟机(VCD机、DVD机)、录音机、无线扩音器、三联多功能数码投影仪等固定资产和教育技术用品、材料、影像资料等低值易耗品。

(二)教育技术物资管理规定

1.教育技术物资管理。执行《广东白云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规定》,并实行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和使用部门两级管理责任制。

2.教育技术设备的借用。除固定安装在各类教学场所外的所有教育技术技术设备,均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调配使用,各使用部门按需要向教育技术中心借用。借用教育技术设备遵守下列规定。

(1)长期借用:各部门长期使用的教育技术设备,以学期为借用时限。每学期开课前,使用部门到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学期末归还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维护保养,集中保管。

(2)临时借用:短期或一次性使用教育技术设备,在办理借用手续时,注明借用期限。逾期不能归还的,办理续借手续。

(3)借用和归还教育技术设备时,教育技术中心和使用部门双方均应进行设备技术状况检查交接。

(4)借出的教育技术设备,借用部门承担使用和管理责任。必须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妥善规范保管;使用设备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方法和安全规程;借用期间出现技术问题,及时报告教育技术中心。

(5)个人或校外借用教育技术设备,需经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主任批准。

3.教育技术设备的维护保养。教育技术中心负责集中保管的教育技术设备的常规维护保养和各部门使用的教育技术设备的定期技术维护保养工作;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教育技术设备使用期间的清洁、除尘、防潮等日常保养工作。

(1)教育技术中心必须按照设备技术规范要求和教学日历制订教育技术设备定期校验、维护保养计划,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每学期末必须对所有教育技术设备检验和维护保养一次;精密设备必须按规范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使用部门归还的教具技术设备进仓保管前,必须进行一次检验和维护保养。

(2)使用部门必须落实本部门使用的教育技术设备使用期间的清洁、除尘、防潮等日常保养人员和责任。

(3)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指导使用部门教育技术设备日常保管、维护保养人员掌握正确规范的维护保养方法。

4.教育技术设备的报修和维修。教育技术设备的维修和定期保养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使用部门只需负责教育技术设备的规范使用、妥善保管、安全、卫生和发生故障时的报修工作。

(1)教育技术设备在上课或使用时发生故障,任课教师或使用者电话直接向教育技术中心报修,教育技术中心即刻派人现场鉴定处理;

(2)非使用期间发现教育技术设备故障,设备管理责任人在发现故障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向教育技术中心报修,教育技术中心负责鉴定处理。

(3)如鉴定设备故障是因保管不善、违规操作或人为损坏造成,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故障设备教育技术中心无法修复的,由教育技术中心按《广东白云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规定》处理。

5.教育技术设备的报废。学校教育技术设备的报废,统一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按照《广东白云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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