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建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申请报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1-23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强和完善基层学生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现外国语学院就建立班级学生党支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条件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或年级设置,班级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或以上时,可成立班级学生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班级中正式党员在7人或以上的党支部可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分别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3人组成。为保证学生党支部的相对稳定,增设班级学生党支部的数量可根据各院系本科专业设置情况而定,新设置的学生党支部名称,按照学院名称加班级名称命名。根据外国语学院在校班级的实际情况,在本科三年级的班级中有4个班级条件成熟可以增设学生党支部,其中一个班级可设支部委员会。分别是:

 B09英语1班,班级人数45人,正式党员7人,支部名称为外国语学院B09英语1班学生党支部,内设B09英语1班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B09英语2班,班级人数45人,正式党员4人,支部名称为外国语学院B09英语2班学生党支部,设书记1人。

 B09日语1班,班级人数30人,正式党员3人,支部名称为外国语学院B09日语1班学生党支部,设书记1人。

 B09日语2班,班级人数30人,正式党员4人,支部名称为外国语学院B09日语2班学生党支部,设书记1人。

     原外国语学院学生党支部设置不变,增设的4个班级学生党支部的直属上级党组织是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党支部。

二、建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增设的学生党支部须按照“公推直选”方式进行。“公推”是班级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由班级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直选”是在公推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班级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在党员大会上由正式党员直接投票选出。

具体程序是:

     1.民主推荐。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召开班级大会,宣布党支部及支委会的组成人员数、结构和任职条件,发放党外群众建议表。对成立党支部的班级,由全班公推选出2名书记候选人;对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班级,由全班公推选出4名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考察测评。党总支负责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对确定的学生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并与其进行组织考察谈话,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报党委组织部批准。

     3.正式选举。党总支主持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正式选举。会上,由全体党员采取投票直选方式,按票数由高到低设置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4.报请批准。选举会议后,党总支及时将选举结果报校党委批复,将批复结果向全体党员和群众通报。 

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严格按章办事原则。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加强工作领导,认真做好选举的具体工作,及时防止和坚决处理违反规定的现象。

     2.党内外公认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在浓厚的民主气氛中由党员按自己的意志进行选举,选出党员和群众都公认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于整个工作过程。

     4.党内民主选举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党内民主选举原则,充分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5.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群众的意愿,积极引导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权利,防止出现极端民主化倾向。   

以上,是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关于建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申请报告,请上级党组织批示。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上一篇:关于成立班级学生党支部的请示

下一篇:广东白云学院党建微博(群)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