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建立高校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库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2〕30号),我校《民办高校与民营企业“两新”基层党组织共建互助模式》被列为高校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库省级立项项目。为落实省教育工委关于“省级立项的‘书记项目’要按照省委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争创省级优秀项目”的指示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对深入开展我校与民营企业“两新”基层党组织“共建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共建互助”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构建民办高校与民营企业“两新”基层党组织“共建互助”模式为目标,统筹资源、共建互助,推动民办高校和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交流、合作与共同发展,开创新时期“两新”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校企双方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建设幸福广东做贡献。
二、活动目标、内容与要求
(一)总体目标
统筹校企双方党建工作资源,推进民办高校与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通过努力,到2012年年底,实现参与“共建互助”活动的民营企业10-15家,共建的基层党组织,达到广东省委对“两新”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从2013年起,用2-3年时间,在与我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的民营企业中,全面建立“两新”基层党组织“共建互助”关系。努力争取我校“共建互助”“书记项目”成为省级优秀项目。
(二)共建内容
1.组织共建互助。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共同协商,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党建工作任务共同部署,共同落实,共同推进;党建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共建共享。
2.信息共建共享。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探讨新形势下“两新”党建工作的思路与对策;以党建工作为纽带,建立学校企业人才供需、科技应用、生产流通等市场信息互通渠道,促进产学研合作与交流。
3.活动安排统筹。联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党务骨干培训班,共同设计组织党组织活动和争先创优、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实现活动联动,资源共享。同时建立校企联谊、书记联络、党员联系等活动等全方位、多层面的联系制度。
4.人才培养互助。互派人才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积极将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优秀管理技术骨干,推动员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5.文化建设交流。组织开展校企文化交流观摩,相互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价值观念,塑造员工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事业发展共赢。坚持把促进校企双方事业发展作为“共建互助”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校企基层党组织的共建互助,巩固和推动校企深化合作,提升校企双方核心竞争力。
(三)活动要求
1.大力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开展“共建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引导和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通过“共建互助”活动,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建工作团队。根据“共建互助”活动的实际需要,组建由相关二级学院党总支、学校党委组织部、学工部、思政部、辅导员和校外实习“三导师”组成的项目团队,保证“共建互助”活动强力推进。
3.落实经费保障。把“共建互助”活动经费纳入年度党建经费预算,申请学校董事会拨付“共建互助”专项经费5万元,确保“共建互助”活动的经费需要。
4.深入开展调研。按照“基础稳固、规模适中、活动便利、年内见效”的原则,选择首批试点单位,将有参与“共建互助”活动意愿和要求,党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民营企业正式列为共建互助首批试点单位(2012年4月完成)。
5.建立活动机制。一是要建立沟通联系制度。校企双方党组织要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定期沟通信息;校企双方党组织负责人要把对方作为各自的工作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考察交流不少于2次;每年进行一次校企文化对接、开展一次党群活动联谊。二是要建立互帮互助制度。在阵地建设上互相帮助,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务骨干上互相帮助,在开展党建活动上互相帮助,经验做法上相互借鉴。三是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由双方统一汇报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开展进行一次情况通报。每年适时组织召开一次“共建互助”单位现场观摩或经验交流会。(2012年6月完成)
6.签订相关协议。在校企双方充分协商沟通,取得当地党委大力支持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协议文书,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共建互助”关系稳定,协议双方责任明确。(2012年6月完成)
7.逐项落实共建。细化“共建互助”活动计划和工作进程,分解工作项目,建立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逐项落实工作项目的责任,保证“共建互助”活动逐项落实。(2012年8月基本完成)
8.推进活动深化。按工作质量、时限要求,分阶段、循序渐进,扎实推进。做到边落实、边推进、边总结提高,促进“共建互助”活动步步深入。(2012年11月基本完成)
9.总结验收成果。年底前,共建互助双方认真总结经验,验收“共建互助”活动成果,向上级党委汇报。并为下一阶段活动打下坚实基础。(2012年12月中旬完成)
三、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把“统筹共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为“共建互助”活动的总指挥和总责任人,亲自谋划、亲自推进、亲临工作一线指导。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是“共建互助”活动的具体工作项目的实施责任人,定责任、定目标、定工作时限,并把“共建互助”活动作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共产党 两新 共建互助 通知
抄送:各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抄送:学院党委成员
广东白云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2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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