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学院教〔2010〕29号
各系(部、中心),职能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和《广东白云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白云学院教〔2008〕33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第二批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院级建设立项的精品课程,须是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
2.申报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效果优良。
3.本年度拟立项建设项目不超过15门。各系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系本科专业数,各部(中心)限报2门。
二、申报评审与建设程序
1.申报人填写《广东白云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交所在系(一式两份),于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教务处于5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学院于5月下旬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立项。
3.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为二年,2011年5月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进行结项验收。未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的,项目所在系和课程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撤销立项、停止拨付后续建设经费。
4.对已立项的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择优推荐参评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三、经费配备与划拨
经批准立项的每个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学院划拨建设经费1万元人民币,按4:3:3的比例,分三期划拨。经费使用统一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系(部、中心)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联系人:教务处黄冰冰老师
电话:9001(内线) 36093979(外线)
邮箱:huangbingbing519@yahoo.com.cn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